武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(2018-2022年)

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发展,切实提升办园能力和水平,根据《教育督导条例》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》(教督〔2017〕7号)和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,制定本工作计划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为目标,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,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,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,保障幼儿身心健康、快乐成长,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。

二、遵循原则

(一)以评促建。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,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,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。

(二)客观公正。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,督导评估程序透明,结果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
(三)注重实效。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,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,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。

三、督导评估对象与时间

(一)督导评估对象为本县面向学龄前3-6岁儿童提供保育、教育服务的131所幼儿园(包括附设幼儿班以及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)。

(二)督导评估周期为2018年-2022年。在这一周期内,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辖区内幼儿园(班、点)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。

四、督导评估内容

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为基本依据,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、安全卫生、保育教育、教职工队伍、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,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中(网址:http://www.jypg.org.cn)5项一级指标、23项二级指标、53项三级指标、194个评估点为主。

五、督导评估实施

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,并生成下发各幼儿园自评账号密码。

(一)印发督导评估通知。县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评估计划(2018-2022年),印发年度督导评估通知,并向社会公示。

(二)幼儿园自评。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,园长根据督导室下发的账号密码(园长账号、密码1组,教师账号、密码5组,不可更改),分指标组织教师登录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,对照评估指标和评估点开展自评,并将自评报告报教育督导室。

(三)实地督导。教育督导室成立督导组,对幼儿园自评报告进行审核,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。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、问卷调查、座谈访谈、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。

(四)结果反馈。督导评估结束时,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,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。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督导组报告、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,形成督导意见书,发送幼儿园。

(五)幼儿园整改。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,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教育督导机构。

(六)复查。教育督导机构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,必要时进行复查。

(七)县教育督导室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情况,形成督导评估报告,并上报市级教育督导机构。

六、督导评估结果运用

(一)督导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被督导单位正式反馈,向社会发布,接受公众监督。同时将评估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,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、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。

(二)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、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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