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解读

 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

  一、文件出台背景

  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,国家实行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公办民办并举”的办园体制;多渠道接纳,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是现阶段的指导思想。立足我市公民办幼儿园资源的配置情况,出于指导2021年福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,出台本意见。

  二、关于2021秋季幼儿入园年龄

  截止2021年8月31日,大于等于3周岁且小于4周岁的适龄幼儿,入读幼儿园小班;即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。

  三、关于2021年招生政策发布时间

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

  四、关于幼儿园招生方式

 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

  另:部队办园、部分省属部门、部分省属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

  五、关于幼儿园报名信息

 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

  六、关于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和派位招生

 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

  七、关于幼儿园的自主招生

 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。自主招生录取的幼儿名单须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。

  八、关于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

  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,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,并在各县(市)区“幼儿园招生方案”或“幼儿园招生信息”中予以明确。

 

相关阅读: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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